食钟者
让我们从杰克李开始。杰克李是第一只食用钟表的老鼠。从浸泡在水沟的杂志上,这只狡诈的老鼠窃取了两个单词作为名字,借此获得了鼠群的拥戴,登基为王。群鼠万众一心,他的族群一度攻占了大百货商店的库存区,效仿白蚁种植蘑菇,且驯服并养殖了甲壳虫。繁荣的新2200年,《神灯日报》评选其为“十大杰出政治人物之一”,和火箭公爵与镜中怪盗(那时还被称做水晶之王)并列,虚无高等学院的布鲁诺教授亲自为其颁发奖章。然而,后世的史学家们大多认为盛名之下的鼠王只是一个狡诈的骗子,在文字还未传入下水道时,杰克李作为唯一可被记录的老鼠攫取了荣耀,掩盖了他浅薄的才能。猫咪战争与家鼠叛乱的糟糕表现验证了这一点。很快王国分崩离析,他丢失了王位,被放逐到荒原之上,与秃鹫和成群的太阳为伴。
当然,完全否认杰克李的贡献也实在失之偏颇。他统合了各种鼠类,即使是出于私心,也推动了啮齿类动物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他向后代揭示了文字的重要性。漫长的内乱结束后,新登基的鼠王率兵攻入了永恒一号图书馆,仅仅三年时间就使得超过八成的老鼠有了自己的名字。那时的名字都有些随机。叫做伊丽莎白二世的是一只雄性大家鼠,叫做气功大师的则是一只贪食的田鼠。《夜刊》曾报道一只名叫熊猫的老鼠在获得那一年的选美比赛冠军。老鼠们拥有了自我意志,进而产生了更多的破坏。遗憾的是鼠王本人还未来得及找到自己心仪的名字,就在试图将松鼠纳入麾下的一次谈判中遭遇了某些变故。出于一些原因,这里暂不详细说明。有兴趣者可以翻阅永恒二号出版社去年发行的《小型动物漫谈》,或者购买一部以此为原型的小说《松树下的猫》。当然是由我写的。
让我们回到杰克李身上。杰克李第一次食用钟表的时间至今仍是个悬案。千钟之城官方一直坚持杰克李在新2207年抵达这座古老的城市,蜗居于齿轮缝隙的那段时间里,老鼠尝到了钟表的滋味。《夜刊》则一直保持另一种说法。学者们认为杰克李早在2205年就已经开始盗窃钟表。那时远道而来的流亡者们刚刚在这座城市落足,混乱的管理导致一些肮脏的生物有了可乘之机。他们还援引了一段流亡者的记录作为证据:
“我们稍作停留。”
艾丽斯姨妈说。她放下怀中哼哼唧唧的猪猡,粉红色的小东西马上撒开腿乱跑。一同摆在地上的还有苹果、钟、打火机、弹珠盒和一团名为咪咪的猫毛。十年前,相册在一次迁徙中遗失。照片像水一样流走,只留下这些杂物成为照片的替代。有时我们会私下将它们称作“墓碑”。姨妈把它们重新收拾好,锁回大木箱里,好像这样就能延缓它们的寿命。于是平常的日子里,孩子们只能见到乱跑的猪猡。
经历了最初的、几乎是必然的混乱与彷徨,我们最终安定下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座小钟楼。那只承载着我们所有过往的木箱,埋葬在我床铺的底部,隐匿于阴影,就像我们以前把幽灵关进笼子里那样。两年过去,屋里充满各种陈设,打开古铜色的雕花门,好像走回了从前的家,只有空气还是陌生的。这时,飘荡的尘埃在微光中肉眼可见。
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它的历史可追溯至“钟”第一次出现,也就是我的公元前三千五百年。在我们抵达之前,这座千钟之城已运转了六千五百七十四万五千个须臾。此后,指针仍将沉静地旋转,直到它彻底崩塌。我在这收养了一只钟。它的名字是一个在喉间滚动的复杂音节。某一天早晨我找不到钟。成千上万的钟表里不再有我的那一个。我在时间里迷了路,然后往过去走去,渐渐地想起大箱子里还藏着我们的墓碑。我打开箱子时里面已经空无一物,只剩下一些飘扬的鼠毛。我从不知道千钟之城还有老鼠。或许它应该跟我们打个招呼。
我们在这里停驻了七年。第七个春天,当花粉飘洒而来时,我们再度出发。
千钟之城被称做鼠的生物是一种大脑袋、皮毛光滑的啮齿类动物,十分机灵,极少在人前露面,靠舔食保养钟表的油为生,偶尔会啃散落的皮革制品。通用语中称其为“小油鼠”,当地则叫做“齐齐卡尔布拉赫”,流亡者对此显然并不熟悉。不过很快千钟之城就诞生了新的鼠类。新2211年7月9日,杰克李殴打一名路人,抢夺其汽水并饮用,然后吃下了他佩戴的电子表。在当夜杰克李爬上最高的钟塔,偷窃并食用大量的零件。第二天凌晨人们在千钟之城由无数齿轮构成、变幻莫测的街道上找到了它小山一般的尸体。臭名昭著的“食钟者”从它的腹中爬出,惊慌地钻入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这座城市开启了漫长的与鼠共生的日子。
食钟者们几乎是纯粹的机械造物。流亡者们曾说在他们的故乡,遥远的伊索塔尔上,这些奇异的生物被归类于“食石英者”,是一类用机械的身躯演绎血肉生物准则的独特生命。不难想象也许还有食挖掘机者食手机者,乃至于食电子烟者。常规的治理手段,从药物到大炮,从开发诱饵鼠到雇佣各种恶棍,在这些可恶的小东西上全部失效。为此当局想到了另一种办法。他们以报销十年内所有吟游诗人的酒食费与安葬费为报酬,雇请了最疯狂且最才华横溢的诗人们。他们给一只鼠取了一个由一首十四行诗、一整本宗教小说、一个电影的全部台词构成的名字,使他成为了鼠王。漫长的战争落下帷幕,鼠与人签订了和平条约,鼠群将驱赶阴影中心怀歹意的外来者,人类则为他们提供新鲜的钟表。此后虽然摩擦不断,但两者再未发生大规模的冲突。
由于诗人们行动前的集体酗酒,鼠王名字有一部分并未用上。这些流离失所的文字不被图书馆接纳,于荒原上飘荡沉淀。这就是“埋葬着十万个恶棍的黑天鹅湖”的由来。千钟之城因此减少了一半的报酬。
飞翔屋
不管是文学创作还是奇闻怪事,如今会飞的屋子都不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被目击的飞翔方式和房屋种类都数不胜数,近来最有新意的一次大概是那个居住在鲸鱼内的部落被海底火山喷上天空,第二就是波尔顿星人谎称拥有飞行器,实则是在母星用隐形的线操纵飞碟,就像人偶师那样。或许我们不应该这么执着于事物本身。下文提到飞翔屋虽然形式并不奇异,但其特殊的历史意义仍足以流传于世。
我们知道“埋葬着十万个恶棍的黑天鹅湖”原本并不是一个湖。这些文字被醉醺醺的吟游诗人们抛弃,不甘地繁衍后代。一开始只是“十十黑黑湖埋恶棍”这样的呓语,随着时间的发展变为一种以13个字为根本的语言。它们杜撰文章,攻占《日刊》的大部分版面,辞藻精妙,使得一些人以为荒原里存在一个古老的战场,一些人以为这是个绝妙的度假场所。然后他们心甘情愿地走进荒原巨狼的口中。赏金猎人和小偷可以在胃酸里坐下来和平相处。久而久之,“埋葬着十万个恶棍的黑天鹅湖”确实埋葬了十万个恶棍,牵强一些,对荒原上的水洼运用夸张的手法,倒也可称做湖了。这令巨狼的食谱中多出了自信购买了最高级鉴谎仪的富豪和占卜学的专家。
流亡者们同样落入了这个骗局。然而,他们早已习惯在荒原上跋涉。他们曾横穿世界的尽头、踏过宇宙最深处的黑暗地、目睹无数太阳从光死去的沙漠升起。在驱赶走巨狼,披上它们的皮后,一部分流亡者厌倦了永无止境地逃亡,决心在此驻扎。《白昼漫谈》记载了这些事,不过此处让我们引用一个更戏剧化的版本,来自托马斯的《D.》:
四角·徒的讯息很快传播了整个部族。艾丽斯与蓬多次前往它的帐中,劝说它继续前行。只是这位沧桑的战士心意已决。四角告诉众人,它将杀死最后一头狼王,流亡者们可以带走那如山的头颅作为纪念品。之后整个四角部族将在此生活,扎根荒原之上。
D见到四角·徒时,它正给自己的甲壳上油。D询问四角近日的饮食与心情,谈论野兽肉的烹饪方式,允诺明天会送来一只很好的松鸡。然后D向它发问:
“你为何要选择离去。”
“我只是选择了留下。选择离去的是你们。”
“花粉还在蔓延,那些成为滞留者的同胞们的名字已从大地上抹去。我们无法停止流亡。”
“D,我已经厌倦了逃跑。我是一名战士,如果能选择结局,我宁愿死在战争中,而不是像逃兵一样。极北之星永远地埋葬在沙漠,它的名字模糊不清,但每一只野兽都称颂它的伟大。D,我宁愿像它那样。”
“你的族群呢,徒。你的那些后裔呢?你清楚你的意志就是它们的意志。它们为你而生,也会为你而死。”
“那就让它们为我而死。”
D最终没有说服四角·徒。年迈的族长认定无尽的迁徙才是对族人的折磨。即便不欢而散,D还是决定为四角·徒留下了一件礼物。他嘱托艾丽斯再度前往千钟之城,取来一些必要的材料,包含齿轮、纽带、锯片和大量的以太,最好抓来几只食钟者。而他在黎明时分走向一颗太阳,向最伟大者之一索求智慧。回来时,他便将自己关进了工作室。
……
高大的屋室矗立在平地上,令围观的人群想起那些不知所踪的巨人。D把飞翔屋的图纸留给了四角部族,这样若是装置出了问题,还可雇请工匠修理。临别时,他告诉族长,这是一次实验。
“我们知道,荒原是一种无限,飞翔是一种迁徙,文字则是一种欺骗。如果万年之后我还记得你的名字,就说明我们成功了,花粉应允了我们的小聪明。那时旅途将会结束。所有人将在天空重逢。祝你好运,也祝我们好运。”
分别的盛宴后,幼虫们窸窸窣窣地钻入飞翔屋,四角·徒对昔日的同伴们行了一个战士的礼,振翅而飞。宏伟的屋室缓缓升空,消失在极为耀眼的阳光中,与群星并列。四角不再属于大地,它们将在空中永恒地流亡却再不离开。迎着万千朝阳,荒原上的流亡者又一次开始跋涉。
对那摧毁了文化与语言,迫使流亡者背井离乡的花粉,我想不必再多阐述了。我诚挚地希望属于我们的伊甸之花并不会盛开。而对于飞翔屋,如今我们还偶尔能在报刊上看到它的消息,往往夹带在黑天鹅湖的报道中。在那些故事里,四角的族群似乎成为了荒原生态的一部分,至今不曾从大地上消失,只是年迈的族长从未露面。究竟是流亡者们摆脱了命运,还是那游离失所的文字编织了新的谎言,无人知晓。
关于飞翔屋,还有一件事。出于写作的需要,我曾托付友人前往黑天鹅湖捕获一个文字。回来时,他告诉我文字已经装在笔记本里,但这不重要。他十分急切地和我分享在荒原看到的奇景:太阳与鸟一般飞翔着,生长羽翼。这听起来过于荒谬,太阳本来就不需要翅膀,而且光和热只会把羽毛烧成灰。于是我去询问了一颗关系密切的行星,而它则郑重地说:
“我看见一间屋子教给太阳们这种飞翔方式。现在它们常常将其作为消遣。”
或许,我们可以大胆相信,在这永无边际的荒原上,仍有一间屋子在翱翔,等待着数年后的约定。也许我该多写点它的故事。
流氓
现在我们为这篇寻找一个较为平淡的结尾。很早以前就有人给恶棍们立过传。至于流氓,他们的故事似乎并没有那么有趣,况且篇幅已然不够,因此只好粗略地列举事迹。在我所熟悉的语言下,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前者偶尔会和好汉并列,后者则往往消失在故事的背景里。即便如此,在对事物进行评判时,有时还是会混淆两者,例如一个卑劣的恶棍和一个强硬的流氓总是难以区分,而同一个故事或许也许存在两种以上的解读。就像亲爱的杰克李,作为鼠王的它是个可怕的恶棍,作为食钟者的它则是连流氓都算不上了。由于黑天鹅湖的干扰,以下的文字里未免有虚假的成分。对于故事来说,再合适不可。
住在国王路上的约翰逊曾偷窃一只鸽子,试图让它学会往仇人头上排泄的技能;名叫七足的食钟者用募集的资金中饱私囊,之后在一天晚上掉入捕兽陷阱;圆型酒吧的玛格丽特充入了某种谎言,原因是酒吧老板收集酒客丑态的怪癖;千钟之城锁链街躲着一只猫,曾是一位修士,因盗窃罪而被抛弃;墓地里的歌声来自装神弄鬼一群年轻人,他们都是吟游诗人的后裔,其中的领袖自称末代诗人却从未创作;为了欣赏人们狼狈姿态和被打湿的衣物,哈尔先生编造出下水道里生长草药的传言;国王路上的逃兵一直向行人吹嘘自己一炮炸倒三个敌人的英勇战绩;每天早上,某位大人物都会对着镜子射击,然后到餐桌前吃下一大块枫糖煎饼;世上没有《新皇家秘史》这本书,至少没有谣传的那个版本,图书管理员是个骗子;七点钟准时出现的狮鹫是人假扮的,那个人是我的某个远方亲戚,他因打伤路人的腿而终日不敢露面。
流氓们的绰号极少有霸气的,“黄狗”“猪头”之类的名号总令人想起养殖场。“钢王”马格努斯是其中的例外。他全身上下打满钢钉,钉头深扎入骨,使他走起路来像人型的铁块。若不是身材过于短小,马哥努斯一定会是个恶棍。他在夏日因脱水晕倒,后来成为冰淇淋店的店员。“探险家”哈里森一直认为自己是成功人士,我也曾这样相信,直到他骗走了我的雇佣费,远走高飞前留下一封嘲笑的书信,里面讽刺的将这笔费用称做“慷慨的航海事业赞助”。后来我听说他蹲了监狱,但因身无分文无法还清欠款,被放逐到小岛上采摘椰子。“小迷宫”的称号听起来匪夷所思,没人知道这个粗犷大汉的真名,传闻里他是流亡者的后代。他的父亲打出了“大迷宫”的称号,所有和他搏斗的人都感觉仿佛置身于代达罗斯那伟大的造物中,分不清东南西北和距离。许多人甚至因走不出迷宫而发疯。他陆续击败了“导航一号”“导航二号”,惜败于“导航三号”,那个混蛋用上了最新的卫星系统。“小迷宫”正在我头上的那间房子里装修,钻头声无时无刻搅动着我的神经。他们至少该在白天做工的。
哦,最后还有一个也许不算流氓的家伙。一个创作的人,他的真诚的创作因文字偏差,他的虚假的创作因文字失真。在真实与虚幻间的空隙成为了想象生长的田地,而想象又第三次改写真实。从这个角度来说,“群鼠与埋葬着十万个恶棍的黑天鹅湖”或许是最真诚的作者,因为文字们从一开始编写着虚假,演绎一个不存在的地点。每一篇和黑天鹅湖相关的文章都可能是谎言,而这个谎言本身或许又是另一个骗局。你可以用一切手段去测量它们,前提是你的工具不会欺骗你。现在,最后的这个家伙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小迷宫”也许在作家的头顶,也许那是“探险家”或四角·徒,甚至是杰克李在啃食钟表。他可能因噪音而产生了灵感,可能无意中翻开了《泛宇宙历史》,从中看到几个荒诞不经的故事和俗套的名字,决心写一篇故事。他敲定了标题为《群鼠与埋葬着十万个恶棍的黑天鹅湖》。文章开头介绍了一只老鼠,第一句则是:“让我们从杰克李开始。”
节选自《漫游者手记》






